区委第四巡察组第二小组向区人民医院党委 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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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党办
来源:党办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第二小组向区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巡察组向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尹坚同志通报了巡察情况。会上,区委巡察组副组长李青同志向区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剑秋同志对区人民医院党委巡察整改提了出明确要求。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尹坚同志主持会议并做表态发言。

李青同志在反馈时指出,近年来区人民医院党委基本能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政治功能,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医院“五年”发展规划,统筹疫情防控、医院发展和新医院三级医院迁建项目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医院建设高质量发展劲头不足、医保政策执行不严、抓行风建设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资产管理有漏洞、公务用车管理混乱、财务管理不规范、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力度较弱、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发现问题,李青同志提出了3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重要工作安排;二是紧盯关键环节,注重风险防控,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党建引领,抓好队伍建设,持续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尹坚同志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区人民医院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回避、不遮掩,坚决整改、立行立改。一是严肃认真,再提认识;二是立行立改,再下决心;三是促进工作,再抓结合。
曹剑秋同志强调,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区人民医院党委要严肃对待、深刻反思、坚决整改。一是以诚恳的态度全面认领,坚决贯彻巡察反馈意见;二是以实干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形成长效机制;三是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向前发展。
区委第四巡察组第二小组有关成员,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区人民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人民医院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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